{{ $t('FEZ001') }} 課發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1月13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071號函辦理。 |
| 二、 | 計畫說明: |
| (一) | 原「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調整為「藝術教育計畫」,將「藝術教育計畫」除「學校藝術深耕教學計畫」外,增加其他選辦彈性。 |
| (二) | 特殊加分條件:鼓勵結合「合唱教育」、「縣市特色」 |
| (三) | 本計畫自115年起,改以競爭型獎優方式補助(非申請即補助)。 |
| 三、 | 下列情形不予補助: |
| (一) | 申請補助之項目經費,已獲教育部或其他單位補助者。 |
| (二) | 屬經常性業務且已編列年度經費預算。 |
| (三) | 屬單位例行性活動(例如畢業展、校慶展演等)、年會或聚會性活動。 |
| (四) | 不補助國外旅費、人事費及資本門。倘須納入計畫請自籌經費因應。 |
| 四、 | 執行期間:自115年2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
| 五、 | 請依旨揭期限將計畫書核章後紙本1份逕送課發中心,並雲端繳件word 檔及pdf檔,提具上述資料共3件,始完成申請。(電子檔繳件:https://forms.gle/ABsD8xE9an9Fzb8C9) |
| 六、 | 請留意雲端僅可上傳一次檔案,若需更正檔案,避免混淆,請函文繳交word及pdf電子資料,並後送紙本檔案。 |
| 七、 | 附件如下,共3件 |
| (一) | 新竹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藝術教育計畫申請表(暨成果報告書) |
| (二) | 總計畫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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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09|
{{ $t('FEZ005')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