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課發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22日臺教師(四)字第1142603684A號函辦理。 |
| 二、 | 本計畫分為「第1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教學實踐研究」、「第2類計畫─領域教材教法研究學術論文獎勵」等二項子計畫推動;有關第2類計畫徵件暨審查作業說明(含申請計畫書格式及表件)(附件2),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 (一) | 本計畫申請採線上系統作業(良師藝友平台網址:https://TeacherNet.moe.edu.tw)。 |
| (二) | 檢附資料: |
| 1、 | 第2類計畫: |
| (1) | 依本要點(附件1)第3點第2項第1款第4目:具有國民教育(含特教)中央輔導團、國民教育(含特教)地方輔導團、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或參與領域教學研究中心跨校社群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含代理教師)之申請資格者,由個人進行線上系統申請送件。 |
| (2) | 申請之論文須於本計畫徵件截止日前3年內完成(即2023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5日間完成者),並應發表於具名、全文審查機制,且能公開使用之學術期刊論文。 |
| 2、 | 上述資料均須於徵件截止日(115年3月5日)前完成系統填報與相關檔案上傳提交,並將申請名冊併附函文送達本計畫委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以郵戳為憑,凡逾期送件、資料不全、申請程序不符規定或逾期未依通知補件者,均不予受理。 |
| 3、 | 本計畫相關宣傳海報電子檔(附件3)。 |
| 4、 | 本計畫說明會之簡報、QA擬答、系統操作說明等相關資料請至「良師藝友平臺」中「計畫徵求專區」(https://teachernet.moe.edu.tw/proposal/57)逕行下載參考。 |
| (三) | 請本市國民教育(含特教)地方輔導團各分團、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推動工作圈、學科群科中心之教師踴躍報名參與。 |
| (四) | 綜上,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詢本計畫委辦單位陳小姐、汪小姐(聯絡電話:02-27321104分機62139、62243)或教育部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司徐慧潔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738)。 |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12-29|
{{ $t('FEZ005')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