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5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案係為協助各校實踐教師專業發展及精進學生學習品質,形塑同儕共學之教學文化,推動學校落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及素養,以提供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所需支持。
三、旨案到校陪伴申請,每校每學期以申請2次、每次輔導時間以2小時為原則,有意願申請學校請於申請期限內(即日起至116年5月31日止)將申請表逐級核章後送回本市課程與教學發展中心進行媒合,配對結果將另行核定。詳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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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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