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台灣各級女童軍110年度三項登記辦法」,請各校(團)惠予協助辦理並踴躍登記。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109年10月26日女總采字第 109049 號函辦理。
二、服務員登記費每名新台幣160元(含國際會費25元),女童軍登記費每名新台幣60元(含國際會費25元),團登記費每團新台幣1000元。
三、附件一為三項登記總表及三項登記費一覽表,請填妥後與登記費一併於110年1月15日(五)前送至本會執秘曾昱嘉(培英國中童軍團長)收。
四、本年度不論初登或續登之服務員及各級女童軍之童軍證核章方面均改用發給貼紙由各校(團)自行黏貼,因此童軍證不須送回本會核章。
五、校長如為本會之理監事者,請務必登記本會服務員,隨函附上本會本屆理監事名單如附件二。
六、中華民國各級女童軍三項登記辦法組織規程請上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網站查詢(http://gstaiwan.org),或至FB粉絲專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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